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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三措施落实社区管理活动用房 一是在规划许可证上明确规定: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按批准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标准,无偿提供社区管理活动用房;二是在建筑图中必须标明所在具体楼层、位置;三是在房屋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会同所在地社区把关落实。自从实行上述措施至今,共审批项目64个,建筑面积66.83万平方米,在许可证中确定社区管理用房面积1337平方米。这项工作为接管用房单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,促进了社区建设,得到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充分肯定。
摘自《中国建设报》2005.02.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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